查爾斯·賀智 (Charles Hodge) 系統神學與其他作品

Hodge, Charles - Systematic Theology & works
0394_聖潔的生活

聖潔的生活

對於那些經歷過歸信時常有的激盪,並感受到因盼望蒙神悅納而帶來的平安的人來說,很容易會產生一種錯覺,以為爭戰已經結束,勝利已經贏得,宗教的功課已經完成。這種想像很快就會破滅。出生並非生命的全部;同樣地,歸信也並非宗教的全部。一位年輕的母親在滿心喜悅時,或許會暫時忘記擺在面前的偉大天職;但當她看著懷中那構造奇妙、充滿不朽靈魂的嬰兒時,她會感受到這生命完全依賴於她。若疏忽一小時,就可能導致毀滅。同樣地,年輕的基督徒雖然起初傾向於認為自己的工作已經完成,但很快就會發現,那微弱的屬靈生命原則,需要以不懈的關懷來守護與滋養。若在出生時就被遺棄,它必會像被棄置的嬰兒一樣,必然且迅速地滅亡。

關於此主題的另一個錯誤,來自於那些認為宗教是一種反覆無常的生活方式,即興奮與麻木交替的人。抱持這種錯覺的人,只在特定場合才表現出宗教性。他們可以安然地過著數月之久的冷漠生活,然後,如果他們能被激發出某種溫情或喜樂,便對下一次崩潰的到來感到滿足。沒有任何形式的生命是如此斷續的。植物與動物皆非如此生存。人在健康時,不會在抽搐與昏厥之間反覆交替;真正的宗教,也絕不會呈現這種形式。誠然,宗教生活確實有起伏,正如動物軀體有健康與疾病、精力充沛與疲憊之時;但只要它配稱為宗教,它就是穩定、活躍且不斷進步的,而非一系列的痙攣。

一個更常見的錯誤,是認為宗教是一種外在而非內在的侍奉。有許多人認為自己是虔誠的,僅僅因為他們參加宗教儀式;他們以為規律地參加公共崇拜與宗教外在形式,就足以使他們獲得基督徒的身分。

聖經教導我們,宗教是一種新的、屬靈的生命。因此,它的開始被稱為重生、創造、屬靈的復活。就其原則或源頭而言,它是奧秘的。沒有人能說出生命是什麼。人能看見它在植物、動物以及理性靈魂中的不同形式,卻無法偵測到這些活動背後的隱秘源頭。屬靈生命的本質同樣不可測度。「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裡來,往哪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 3:8)在從神而生的人靈魂中,展現出一種新的活動;但這種活動從何而來,又是如何維持的,皆屬於神的隱秘事。然而,我們不能懷疑,這些新的操練背後必有某種恆久的因由。我們知道,身體的生命並非由看、聽、嘗等行為所構成;靈魂也不僅僅由思想與意志構成;同樣地,屬靈生命也不僅僅由彰顯其存在的行為所構成。在重生中,靈魂的狀態發生了改變,這改變解釋了為何其感知、目的與情感與以往不同,並能持續如此。這種差異的原因,有時被稱為新心、恩典、聖靈、新人,或是內心的更新。所有這些術語都是用來指稱屬靈生命的原則,它在聖潔的果子中彰顯出來。之所以稱之為生命,是因為它是恆久的,或說是長存的。那些在一段時間內對宗教表現出熱忱與活躍,隨後卻對此失去所有興趣的人,就像屍體一樣,電力或許能使它暫時產生某些生命跡象,但很快就會對任何刺激手段變得毫無反應。在這種情況下,並不存在生命的原則。真正的宗教,其根基在於一顆新心,因此是恆久的。

此外,有知覺與理性的受造物,其生命的一個特徵是其操練的自發性。生命會促使人進行某些行為,並在其中獲得喜樂。動物吃喝、在強壯的自覺中嬉戲,並非出於強迫;人接收與交流思想、回應情感,亦非出於被迫。若與同類隔絕,以致無法宣洩智力與社交生活的力量,這被視為最嚴厲的懲罰。同樣地,敬畏、感恩、愛、順服,都是重生之心的自發操練。它們是靈魂自由、不假思索、不受約束的流露。那種出於恐懼或良心壓力而勉強、被迫的宗教,是虛假的。兒女的順服,若是出於對懲罰的恐懼,或僅僅是為了顧及外表,與那出於尊重與愛而產生的順服大不相同;若我們對神的侍奉不是發自內心,就無法證明我們是祂的兒女。聖經描繪神子民以神的事為樂。祂的話語、祂的典章、祂的聖所、祂的同在,是他們最大的喜樂。當人患病時,他對一般的享樂來源感到索然無味;當基督徒處於衰退狀態時,他對宗教所帶來的喜樂也知之甚少。儘管如此,任何靈魂中只要有屬靈生命,就必會在虔誠的自發操練中彰顯出來。

再者,我們所知的生命,在所有形式中都是進步的;起初微弱,隨後逐漸走向成熟。植物、動物與理性靈魂皆是如此;屬靈生命亦然。宗教生活開始時伴隨著一種喜樂,這種喜樂往往會減退;這一事實甚至可能使真正的基督徒認為,他心中的宗教正在衰退。然而,這種喜樂是衡量屬靈生命進步或衰退的極不可靠的標準。幼小動物的嬉戲展現了一種成熟後不再有的充沛喜樂。但這些嬉戲的受造物,其構造是多麼不完美!與那些不再擁有這般喜樂的人相比,它們的耐力是多麼小,實用的力量是多麼微不足道!因此,年輕的基督徒因感受的操練而感到幸福的熱潮,這感受因其新奇與本質而令人愉悅,而那些更成熟的人或許已不再經歷,且在他們身上,情感已成熟為原則,更歡欣的情緒已沉澱為出人意外的平安,這並不違背常理。

雖然喜樂並非衡量神聖生命進步的適當標準,但進步對其本質而言是必要的,正如身體從童年長大成人、心智從嬰兒邁向成熟一樣。一個擁有嬰兒心智的成年人是智障者;他缺乏理性受造物應有的特質。同樣地,一個在聖潔上毫無進步的基督徒,必然存在根本性的缺陷。這種進步最確鑿的證據是力量的增長:信心的力量、目的的力量、原則的力量、行善的力量、抵擋邪惡的力量,以及忍受苦難的力量。神的子民力上加力,在敬畏神中成全聖潔。

因此,真正的宗教並非外在的侍奉;也不是恐懼與憂傷之後隨之而來的平安與喜樂;更不是這些操練的反覆交替。它是一種恆久的行動原則,其操練是自發的,其本質是進步的。這些屬性對於其真實性至關重要,但它們並不構成其全部特質。它是對神性情的有分(彼後 1:4),或是靈魂對神的順服。它被描述為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穿上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象」(西 3:10);或是心志改換一新,使我們能「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象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 4:23-24)這兩處經文表達了同一個真理。「在知識上更新」,或更準確地說是「為了知識而更新」,意味著更新以至於能認識;而知識包含了對真理與良善的感知、認可與贊同。這種詞彙的廣義用法在聖經中並不罕見;因此聖經說,認識神與耶穌基督就是永生。這種知識是靈魂的生命;它是靈魂在感知與贊同真理上與神的一致。對於道德卓越,無法形成比將其歸結為靈魂在判斷與意志上與神和諧一致更高的概念。這就是使徒在平行經文中稱為真理的仁義與聖潔(即建立在真理之上,或由真理而生)。羅馬書 12:2 提出了同樣的成聖觀念,經文說:「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或作「贊同」)「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這就是真正的宗教:贊同神所贊同的,恨惡神所恨惡的,並以神所喜悅的為樂。

從這種描述中可以明顯看出,整個人都是這種改變的對象。有新的感知、新的目的與新的情感。心智變得愈發開明,意志愈發順服於正確的法則,情感也愈發徹底地被淨化。使徒在給帖撒羅尼迦人的書信中說:「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帖前 5:23)身體以多種方式成為成聖的對象。它是聖靈的殿(林前 6:19),因此是聖潔的,因為它被分別出來歸於神的侍奉,並因神的同在而成為聖潔。我們的身體也是耶穌基督的肢體,憑藉這種聯合,它們分享救贖的恩惠,並在未來將被改變成與祂榮耀的身體相似。更進一步說,身體對靈魂的影響是多方面的,無論是好是壞,而在我們墮落的狀態下,這種影響主要是負面的,因此成聖工作中有很大一部分在於抵消這種影響。保羅論到自己說:「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林前 9:27)他宣告信徒應當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這是生命的條件之一(羅 8:13)。因此,身體的成聖,不僅是將其從罪的侍奉中贖回並分別歸於神的侍奉,還在於抑制它對靈魂的權力,使其需求節制,並順服於重生之人的意志。

正如成聖的工作擴展到我們所有的官能,它旨在印在靈魂上的神形象也包含了所有的道德卓越。各種恩典,如愛、信心、溫柔、仁慈等,不過是同一種良善原則的不同彰顯。這並非說公義與仁愛是同一種情感或性情,因為它們是截然不同的;但使人公義的同一原則,也會使人仁慈。宗教,或神聖生命的原則,促使人追求各種卓越;就其本身而言,它對每一種卓越的促進程度是一樣的,正如植物、動物與理性靈魂中的生命原則,導致了整體在各部分上的和諧發展。根部隨著枝條的擴展而生長;身體隨著各肢體的增大而發育;判斷力與記憶力隨著心智其他能力的增強而增強。一切都取決於這種和諧的進步。如果手臂保持嬰兒的比例,而身體的其他部分已邁向成熟,結果將是畸形與無助。或者,如果判斷力與情感達到了完全的力量,而記憶力與良心仍停留在嬰兒時期,心智將會完全失調。同樣的對稱發展法則也印在靈魂的生命中。如果它確實存在,它就必會在所有良善的形式中彰顯出來。或許在某些形式的卓越中,其他形式可能暫時缺席;但那樣的卓越並非源於神聖生命或新心,因為後者在其本質上包含了所有的道德卓越。我們認為說一個人是好人,卻既公義又不仁慈,這是一種矛盾;因為良善既包含公義,也包含仁愛。同樣地,說一個人虔誠卻不誠實,也是一種矛盾,因為宗教既包含誠實,也包含虔誠。這不僅是意指「宗教」一詞涵蓋並表達了所有形式的道德卓越,而是指宗教所意指的事物,即新人、心中恩典或神聖生命的原則,其本身就包含了各種良善。敬畏、愛、順服、公義、仁愛,不過是同一種聖潔原則的不同操練。沒有仁愛就沒有聖潔,沒有敬畏就沒有聖潔,沒有公義就沒有聖潔。因此,那在心志上照著神的形象更新的人,就是擁有那種道德卓越的人,這種卓越根據不同的對象與場合,表達在聖靈的所有各種恩典中。聖經特別強調對神的愛,視其為這種內在屬靈生命最全面、最重要的彰顯。我們的構造使我們能以適合我們本性的對象為樂;而在外在對象中感知到適合我們構造的特質,會產生滿足與渴慕。靈魂安息在這些對象中,視其為值得為其自身而愛的良善;這些特質愈高尚,所激發的情感就愈純潔、愈崇高。重生的果效在於使我們能感知並愛慕神那無限且絕對的完美,因為祂涵蓋了所有種類的卓越,並適合我們本性中最高的能力與最廣闊的容量。因此,一旦心被更新,它就會轉向神,並以祂的卓越為滿足與渴慕的至高對象。

然而,對神的愛不僅僅是對道德卓越的滿足。它是對一位位格性存在者的愛,祂與我們有著最親密的關係:作為我們存在的創造者、我們的保守者與統治者、我們的父;祂以自覺的愛看顧我們、保護我們、供應我們所有的需求、與我們交通,向我們顯現,正如祂不向世人顯現那樣。依賴、義務與關係的情感,在這種被稱為「愛神」的全面情感中佔有很大比重。這種情感因對其對象無限智慧與大能的領悟而進一步被修飾。這些屬性是崇拜的適當對象;當它們達到無限的程度,並與無限的良善結合時,它們會激發那種構成敬拜的驚嘆、讚美、敬畏與滿足,並在俯伏與崇拜中找到唯一適當的表達。沒有任何宗教屬性比這種對神的敬畏更本質。每當天門向人開啟,人們總看見其中的居民遮著臉,俯伏在神的寶座前。而地上所有蒙悅納的崇拜,皆出自那些謙卑痛悔、因祂的話而戰兢的人。

這些敬畏與愛的情感的操練,有時(可以這麼說)是偶然的,正如在忙碌的一天中,對神的思念在靈魂中來去;有時則是更持久的,當靈魂從世界中退出來,置身於神的面前,去讚美祂的卓越,感謝祂的良善,並祈求祂的祝福。那在救贖主身上表現得如此卓越的虔誠之靈,居住在祂所有的子民心中。他們都是虔誠的;他們都與神同行;他們都感受到祂的臨近並以祂的同在為樂;他們都在私人與公共崇拜的操練中與祂交通。沒有這種靈魂與神的交往,就沒有宗教,正如身體沒有溫暖與運動就沒有生命一樣。正如身體死後會迅速腐爛,靈魂若不與神交通,也會滅亡。

這種對神的愛必會在順服與服從中彰顯出來。前者是對神旨意的謙卑默許,包含了感知並承認神關於萬事的命令都是正確的,祂的安排都是智慧、慈愛與公義的。即使當雲彩與黑暗圍繞祂時,宗教也強迫我們確信「公義和公平是祂寶座的根基。」重生後的靈魂,充滿了對神智慧、大能與良善的確信,將自己交託在祂手中,說:「願祢的旨意成就。」當處於這種靈魂的影響下,它便脫離了那些因缺乏這種確信——即深信全地的主必行公義——而毀滅平安並加重罪惡的怨言與疑慮。

對神的愛必然產生順服,因為它預設了靈魂在感知與愛慕真理與正義上與神的一致;而順服只是這種一致的表達或外在彰顯;正如不順服是我們意志與神旨意相悖的證據。凡與神和好,或恢復神形象之處,心與生活必然會順服於神的旨意。說一個人像神,或有分於祂的性情,卻不愛神所愛的、不避開神所恨惡的,這是一種矛盾。順服不過是行動中的愛。它不過是情感必然會採取的聲音、神態與舉止。因為對神的愛,如前所述,不僅僅是對卓越的愛;它是對天父的愛;因此,它確保了順服,不僅是因為它預設了神子民與神之間心靈的契合(如果我們可以這樣說),還因為這是祂的旨意,要我們順服;這是祂所喜悅的;如果愛不能引導人去立志並努力取悅其對象,那就不再是愛了。我們的救主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約 14:21)順服與其說是愛的證據,不如說就是愛本身被具象化或表達出來。一個人生活的習慣性趨向,比任何偶發的情感爆發或僅僅是口頭的告白,更能忠實地展現其內心的狀態;凡生活趨向不符合神旨意之處,其心必與那旨意相抵觸;反之,凡有愛之處,必有順服。

如果屬靈生命的操練不伴隨著平安與喜樂,那將與神所建立的事物秩序不符。幸福與這些操練緊密相連,以至於使徒說:「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羅 8:6)卓越與享受是不可分割地結合在一起的;因此,所有正確的情緒與情感都是令人愉悅的。這種愉悅,在種類上(如果不是在程度上),與其操練所源自的能力之尊貴成正比。感官提供最低級的幸福;接著,按上升的順序,是社交情感;然後是智力;然後是道德情緒;最後是宗教情感。人們感受到,伴隨後者的享受,比源於任何其他來源的享受更純潔、更崇高、更令人滿足,也更適合我們的本性。因此,聖經將與神的交通歸結為一種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以及出人意外的平安。因此,喜樂是聖靈的果子之一;它是屬靈生命的伴隨物與證據之一;它是一種健康的灌注;它是聖靈澆灌在重生靈魂上的喜樂之油,用以振奮其操練,使其面容煥發,並使其在侍奉與讚美神的事上活躍起來。由於靈魂所更新而成的神形象在於道德卓越,而道德卓越意指那種使人在任何情況下都能正確感受與行動的心態,因此,那些對神有正確觀點與情感的人,不可能在對待同胞時感受與行動不正確。聖經中被稱為好人的人,不僅虔誠,而且仁慈與公義。我們對待同胞責任的全面陳述,見於這條命令:「愛人如己。」這裡所說的愛,是指那種引導我們以尊重與仁慈對待鄰舍,並尋求對他行善的性情。這種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不嫉妒他人的幸福,反而為他們的福祉而歡喜。不自誇,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林前 13:1-13)沒有這種愛,所有的虔誠告白、所有的恩賜、所有外在的捨己或慈善行為,都是毫無價值的。它本質上屬於基督徒的品格;因為正如促使我們追求自身幸福的自愛,屬於我們作為人的本性,同樣地,促使我們尋求他人幸福的仁愛,也屬於新人的本性。新人意指好人,一個像神的人,聖潔、公義、仁慈且憐憫。

這種宗教必然會產生的溫柔、仁慈、信實的性情,當然會因個人的不同性格以及生活關係而有不同的修飾。聖經的教導絕非要求我們以同樣的情感對待所有人。雖然它教導對所有人都要仁慈,但它也為人們作為一個家庭或一個社會成員,彼此之間所處的特殊與親密關係提供了空間。而產生這種普遍仁慈的同一宗教原則,也確保了屬於生活各種關係的所有情感的操練。它使我們當得尊崇的,就給他尊崇;當得懼怕的,就給他懼怕;當得恭敬的,就給他恭敬。它使人在與平輩交往時,表現得尊重、體貼且和藹;在對待下屬時,表現得謙和、公義且仁慈。

這些社會美德對於真正的宗教至關重要,這一點怎麼強調都不為過。神的子民是那些像神的人。但如我們所見,神是公義、憐憫、恆久忍耐,滿有慈愛與誠實的。因此,那些不誠實、不仁慈、驕傲、報復心強或詭詐的人,不是祂的子民;他們沒有承載那屬天的形象,也從未在心志上更新。不要讓人以「雖然是個糟糕的父母、兒女或鄰舍,但仍可能是個好基督徒」這種希望來欺騙自己。基督徒是像基督的。

重生之心必然會彰顯的另一種形式是捨己。「若有人要跟從我,」救主說,「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太 16:24)捨己的必要性,部分源於滿足我們自己的願望往往與他人的益處不一致;部分源於我們許多欲望與激情都是過度或邪惡的。福音所規定的原則是,我們不應求自己的喜悅,而應當每個人都為了鄰舍的益處去取悅他,以建立德行,正如基督不求自己的喜悅,祂雖然富足,卻為我們成了貧窮,叫我們因祂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

日常生活的交往為這種捨己提供了不斷的機會。那擁有基督心腸的人,不是自私的,而是準備好將自己的利益置於他人之後,為了他人的益處放棄自己的滿足,甚至是自己的權利。如果食物叫他弟兄跌倒,他就永遠不吃肉。

向猶太人,他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軟弱的人,他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他不為自己活。他自己的利益不是他追求的主要目的。正如一種對他人益處的無私關懷是救贖主最顯著的特徵,它也刻畫了祂所有的跟隨者:因為神預定他們效法祂兒子的模樣。

因我們本性的敗壞而產生的捨己呼召,則更為頻繁。由於墮落,感官對靈魂產生了過度的影響;它們不斷地提出要求,且愈是放縱,就愈是糾纏不休。將自己屈服於這些本性中較低原則的權力之下,是不符合理性的;因為理性本身教導我們,如果一個人被身體所統治,他就是奴隸的僕人。但如果連一個理性的人都感到有義務使身體服從心智,那麼屬靈的人就不可能是感官的。凡屬基督的人,已經把肉體連同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他們攻克己身,叫身服我。

屬於身體的事物,在某種意義上是外在的;心靈的邪惡性情與靈魂的聯繫更為緊密。驕傲、虛榮、嫉妒、惡意、自愛,是比單純的身體慾望更可怕的敵人。它們更強大、更持久,也更具欺騙性。由於這些性情深深植根於我們的本性中,脫去那敗壞的舊人,或毀滅這些不聖潔的原則,是所有基督徒職責中最困難的,這使得信徒的生活成為一場永恆的爭戰。「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以致他不能做自己所願意做的。然而,在這場爭戰中,較好的原則習慣性地(雖然並非一成不變地)取得勝利;因為神的兒女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

因此,即使從這簡短的概述中也可以看出,真正的基督徒是照著神的形象更新,以至於聖潔;他們愛神,以祂的完美為滿足,默許祂的旨意,並以作為祂的受造物與兒女與祂的關係為樂。他們習慣性地虔誠,並與他們靈魂的父以及祂的兒子耶穌基督有團契。他們是順服的兒女,不效法從前放縱私慾的樣子;那召他們的既是聖潔,他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由於他們承載著一位公義與憐憫之神的形象,他們對待同胞是誠實與仁慈的,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他人的益處。由於這種對自我的勝利以及對神形象的順服,若沒有爭戰與捨己就無法獲得,他們便對心中更隱秘的邪惡保持持續的抵擋。

有些人或許會說,如果這就是宗教,那麼就沒有人是虔誠的了。誠然,「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太 7:14)我們必須從聖經中獲取宗教的概念,而不是從那些自稱信徒的人的生活中。不可否認,聖經將宗教視為對神與人的愛;也不可質疑,對神的愛必會在敬畏、虔誠與順服中彰顯,對人的愛必會在仁慈與公義中彰顯。我們自己的良心告訴我們,任何外在形式、任何口頭告白、任何在宗教侍奉中的勤勉,若我們不能對神如此虔誠與順服,對同胞如此公義與仁慈,並在對待自己時如此純潔與捨己,就不能使我們獲得基督徒的身分。但雖然這些特質對於基督徒品格至關重要,卻並非斷言所有基督徒都是一樣的。他們作為基督徒的性格,正如他們的身體外貌、心智能力或社交性情一樣,存在著巨大的差異。但正如所有人在這無窮的差異中,都擁有相同的特徵、相同的心智官能與相同的社交情感;同樣地,所有基督徒,無論他們在基督徒恩典的力量或組合上有多大差異,都是被聖靈引導的,並且都結出聖靈的果子。

在簡要概述了真宗教的本質後,我們有必要對其必要性作幾點說明。必須時刻銘記的是,聖潔的必要性是絕對的。對於其他事物而言,有些雖然令人嚮往,卻非本質;有些雖然在一般情況下是必要的,卻非普遍且絕對必要。但聖潔的必要性在於:沒有它,救恩是不可能的,因為救恩主要正是由這種心靈的轉化所構成。耶穌是救主,因為祂將祂的百姓從罪惡中拯救出來。因此,那些未被成聖的人,並未得救。認為一個人可以活在罪中卻仍處於得救狀態的教義,正如說一個人可以在健康時患病一樣,是自相矛盾的。得救的狀態就是聖潔的狀態。這兩者是不可分割的;因為救恩不僅僅是從罪的刑罰中救贖出來,更是從罪的權勢中得釋放。它是從身體情慾與心靈邪惡私慾的束縛中得自由;是進入神的恩寵與團契;是靈魂中神形象的恢復,使人愛神並以事奉祂為樂。因此,救恩總是在世上就已開始。「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約 6:47)這是我們救主的話語。「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體貼肉體的,乃是死亡。」(羅 8:6)沒有任何謬論比「恩典狀態與罪惡生活相容」這一觀念更不可原諒,因為沒有什麼比這更直接地違背聖經的每一項教義。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 12:14)無論我們的教會關係為何,無論我們有何特權或宣稱,如果我們在心靈與生活中不聖潔;如果我們不是習慣性地受神旨意的引導;如果我們不以與祂團契為樂,也不渴慕效法祂的形象;如果我們不是由聖靈引導,也沒有展現出聖靈所結的果子——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那麼我們就不是敬虔的人,也不處於得救的狀態。

聖經中沒有驕傲、自私、貪婪、污穢的基督徒。基督徒是有聖召的人,他們在主耶穌的名裡,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他們是聖徒,是在基督耶穌裡成聖的人;他們思念屬靈的事;他們已經把肉體連同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他們虛心、溫柔、清心、憐憫;他們飢渴慕義。這並不是說他們已經得著了,或者已經完全了;但他們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他們的;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他們來得的獎賞。他們的天國公民身分在天上;他們也從那裡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祂要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按著祂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腓 3:12-14, 20-21)

再者,因為神是聖潔的,所以祂的百姓也必須是聖潔的。沒有和諧或相投,就沒有團契。如果一個人愛另一個人所恨的,贊同另一個人所譴責的,渴望另一個人所拒絕的,他們之間就不可能有團契。「基督和彼列有什麼相和呢?」或者「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林後 6:14-15)因此,只要我們仍是神所不喜悅的,只要我們不愛祂所愛的,祂與我們之間就不可能有團契。因此基督說:「我對你說:『你們必須重生』,不要以為希奇。……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約 3:6-7)「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羅 8:7)只要這種狀態存在,我們就不可能享受祂的同在。因為神是靈魂唯一充足的分;因為祂的恩寵與團契對我們的幸福至關重要;因為天堂在於看見、愛慕並事奉神;顯而易見,除非我們成聖,否則我們無法得救;如果我們在世上對神的百姓、事奉或喜樂毫無興趣,我們也無法在天上享受他們的團契。因此,聖潔的必要性源於神的本性,因而是絕對且不可改變的。

我們也知道,聖潔是救贖的目的。基督為祂的教會捨己,是要叫教會成聖,洗淨了,成為聖潔,沒有瑕疵。祂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對於那些仍留在罪中的人來說,救贖的目的並未達到;換言之,他們並未得救。因此,認為救贖與持續犯罪是可以並存的,這是在顛覆整個福音,使基督的死歸於徒然。如果祂的百姓不能有份於祂的聖潔,救主使命與受苦的整個設計與目的將會落空;因為神的榮耀只有在他們身上並藉著他們被彰顯,才得以提升;而救贖主的報償,就是將祂的百姓帶入與祂自己形象的契合,使祂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神的每一個兒女都感受到,救贖的魅力與榮耀在於脫離罪惡,並效法神。這是公義的冠冕,是神從上面召我們來得的獎賞,是他們所渴慕、受苦並祈求的尊榮與福分。告訴他,他可以在不成為聖潔的情況下得救,這會混淆他對救恩的所有觀念,並粉碎他所有的希望。救恩的本質、神的屬性、祂話語的宣告、救贖的設計,這一切都一致證明聖潔是絕對且不可或缺的必要條件,因此無論我們是什麼身分,或擁有什麼,如果我們不聖潔,我們就不是神的兒女,也不是祂國度的繼承人。

第二節

成聖的媒介

成聖的達成,甚至在基督徒作者筆下,也常被視為一個單純的道德問題,或者頂多是自然宗教的問題。人們被教導要藉著理性的力量來控制自己的惡習;在心中列舉美德生活的動機,並藉著自我克制的行為來強化意志。良心被召喚來認可理性的指令,或警告罪人違背的後果。神的存在與護理,以及未來審判的教義,或多或少被用來防止罪惡的放縱,並激勵美德的實踐。人們被給予特殊的指導,教導如何培養美德習慣,或糾正邪惡的習慣。

作為理性的人,我們本應受理性支配以對抗食慾與激情,因此,關於美德實踐的論述中,有許多真實且重要的內容。但作為墮落的人,我們內在缺乏任何恢復性的力量(即自我修復的能力),這些規則以及由此產生的努力,本身必然是無效的。神賦予身體一種恢復性的能量,使它能排除對系統有害的物質,並癒合意外或惡意造成的傷口。但當系統本身紊亂時,它非但不能糾正錯誤,反而會加劇原本可能只是暫時的失調。如果藉由外部手段在某一部分抑制了邪惡,它又會在另一部分顯現。即使你截去腐爛的肢體,剩餘的部分也可能很快出現壞疽的症狀。只要系統紊亂,這些手段就只是緩解劑,掩蓋或轉移了邪惡,卻讓其根源未受觸動。同樣真實的是,只要心靈未更新,理性與良心所能做的一切都收效甚微。它們或許能阻擋溪流,或將其引向隱蔽的渠道,卻無法觸及源頭。自墮落以來,我們保留了理性、選擇的能力、良心、社會情感、正義感、恐懼、羞恥等,透過對這些行動原則的巧妙運用,在產生行為的合宜性,甚至極大的親和力與品格價值方面,或許能有所作為。但要藉由這些手段,在對神與鄰舍的正確觀點與情感上產生作用,或根除那腐蝕我們本性的自私、驕傲與其他形式的邪惡,是不可能的。一個人或許能藉由理性與良心改變行為,卻無法改變心靈。責任感或許能強迫他施捨給他所恨的人,卻無法將恨轉化為愛。對幸福的渴望或許能誘導他外在地參與事奉神,卻無法使那事奉成為一種喜樂。情感並不服從理性的指令,也不服從良心的命令。它們在表現上或許能受到適度的約束,但在本質上卻無法改變。它們遵循自己的規律。它們以適合其擁有者性情的事物為樂。將它們應當喜悅的事物擺在面前,並不能確保它們的忠誠。

這並非要貶低理性與良心,但必須了解它們真正的範疇,以免我們在追求聖潔的努力中依賴不適當的手段。雖然聖經與經驗教導我們,僅靠我們自身的力量不足以帶領我們認識並愛神,但理性對於培養道德卓越所提出的規則,對於已更新的人來說,絕非毫無價值。毫無疑問,我們應當熟悉智者在這方面的建議,並習慣於警醒地運用所有這些輔助性的改進手段,這是很重要的;但必須記住,靈魂中神的生命,既不是靠我們自己決心的力量,也不是靠道德考量的力量,更不是靠任何紀律規則所能產生或維持的。

當一類人將道德改進的主要依賴放在理性與良心上時,另一類人(或許人數更多)則依賴那些本身並無產生聖潔傾向,卻被錯誤地假定因神的指定而具有內在效力的手段。這不僅包括異教徒的赦罪、朝聖與苦行,也包括腐敗基督教會中繁多的儀式。以聖水灑身、重複禱告形式、參加不理解的宗教儀式、塗油、按手、領受聖禮(即使沒有信心)——都被認為能將恩典傳遞給靈魂。人們對遠離世界、在特定時間或地點或以特定姿勢禱告,以及整套苦修紀律寄予厚望。教會歷史悲哀地證明了,人們曾以何等勞苦卻徒勞的勤奮來運用這些摧毀罪惡的手段。即使在使徒時代,依賴這些手段以達成聖潔的傾向也已開始顯現。當時甚至有人命令禁戒食物,禁止嫁娶,說:「不可摸、不可嘗、不可拿。」使徒說,這些事「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上,確實有智慧之名,卻毫無功效,只能滿足肉體。(西 2:21-23)

聖經教導我們不同的教義。它教導說,信徒與基督聯合,以至於他們不僅有份於祂死亡的功德,也有份於祂的聖靈。聖靈作為生命的原則住在他們裡面,使他們越來越效法神的形象,並按著祂自己美善的旨意,在他們裡面運行,使他們立志行事。聖經教導說,只要人還在律法之下——即有義務滿足律法的要求作為在神面前被接納的基礎,並受律法主義精神或單純的責任感與對懲罰的恐懼所支配——他們就處於奴隸的狀態,無法對神產生正確的情感,也無法結出聖潔的果子。但當他們藉著基督的死,從上述意義上的律法中得釋放時,他們與神的整個關係就改變了。他們不再是奴隸,而是兒女。既與基督同死,他們就有份於祂的生命,並藉著這種聯合,他們結出果子歸給神。從此,他們由住在裡面的聖靈引導;這聖靈不僅是靈魂的生命源頭,也是身體的生命源頭;因為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我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我們心裡的聖靈,使我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 8:11)因此,聖經所教導的成聖教義是:我們成為聖潔,並非藉由良心或道德動機的力量,也不是藉由紀律行為,而是藉由與基督聯合,從而與神和好,並有份於聖靈。基督成為我們的聖潔,正如祂成為我們的稱義一樣。祂不僅使我們脫離律法的刑罰,祂更使我們成為聖潔。因此,根據福音,沒有所謂在稱義之外或之前的成聖。那些在基督之外的人,不僅處於罪的定罪之下,也處於罪的權勢之下。而那些在基督裡的人,不僅脫離了定罪,也從罪的轄制中得釋放。

基督與祂百姓之間那種至關重要的聯合,其本質無疑是奧秘的。保羅在說「我們是祂肢體、祂骨肉的人」之後,隨即補充說:「這是極大的奧秘。」(弗 5:30, 32)因此,試圖將這一主題降至我們理解的水平是徒勞的。神在宇宙中同在並運作的方式,對我們而言是一個不可穿透的秘密。我們甚至無法理解我們自己的靈魂是如何存在於我們所佔據的身體中並運作的。因此,我們不必期望能理解基督藉著祂的靈住在祂百姓心中的方式。這種聯合存在的事實已被清楚啟示;其果效已被明確陳述;其本質也已透過最生動的比喻,在可能的範圍內被闡明。在代求的禱告中,我們的救主說:「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我在他們裡面,你在我裡面,使他們完完全全地合而為一。」(約 17:21-23)使徒約翰說:「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裡面,是因祂所賜給我們的聖靈。」(約壹 3:24)「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但如果基督在你們裡面,使徒補充說,身體雖然因罪而死,但靈魂卻因義而活。(羅 8:9-11)保羅問道:「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林前 6:19)同樣地,「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頭嗎?」(林前 3:16)

聖經充滿了這一教義。舊約中關於彌賽亞降臨的偉大應許,就是聖靈將在那時豐盛地澆灌給人。據說基督救贖我們,是為了讓我們領受這應許的聖靈。(加 3:13-14)而使徒所認可的、有份於救贖恩惠的唯一證據,就是有份於聖靈,這顯明在祂當時所傳遞的超自然能力,或那些標誌祂同在的聖潔果子中。

如前所述,這種聯合所產生的果效,是為了我們的稱義而有份於基督的功德,以及為了我們的成聖而有聖靈的內住。其本質有各種比喻。它被比作代表與他所代表者之間的聯合。從這個角度看,亞當被說成是像基督,而基督被稱為第二亞當;「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林前 15:22)每當說到基督為祂的羊死,或代替他們死;或說他們與祂同死,祂的死實質上就是他們的死,代表他們滿足了公義的要求,並將他們從律法的咒詛中贖出來時,這一觀念也隨之呈現。它被比作頭與身體肢體之間的聯合。這個比喻的含義絕不僅僅是說基督管理祂的百姓,或他們之間有情感與利益的共同體。其核心觀念是,存在著生命的共同體;同一個靈住在祂裡面,也住在他們裡面。正如身體各處都被同一個靈魂所賦予生命,使其成為一體,並將共同的生命傳遞給所有部分,同樣地,住在基督裡的聖靈,由祂傳遞給祂所有的百姓,使他們在特殊的意義上與祂合而為一,彼此合而為一,並將那以祂為座與源頭的生命傳遞給所有人。「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林前 12:12-13)基督使用了另一個意義相同但更生動的比喻:「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什麼。」(約 15:5)正如枝子與葡萄樹聯合以分享其生命,並絕對依賴它一樣,信徒與基督聯合以分享祂的生命,並絕對依賴祂。祂傳遞給他們的聖靈,在他們裡面就是生命與結果的原則。

基督與祂的百姓是一體的。祂是根基,他們是建築。祂是葡萄樹,他們是枝子。祂是頭,他們是身體。因為祂活著,他們也要活著;因為活著的不再是他們,而是基督在他們裡面活著。關於聖靈,祂對門徒說:「祂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約 14:17)對他們而言,祂不僅是屬靈生命的源頭,也是其所有彰顯的源頭。他們受聖靈的洗;(路 3:16)他們從聖靈而生;(約 3:5)他們被稱為屬靈的,因為神的靈住在他們裡面;(林前 3:16)而未重生的人被稱為屬血氣的,或感官的,「沒有聖靈。」(羅 8:14)信徒藉著聖靈成聖;(林前 6:11)他們由聖靈引導;他們靠聖靈得生;(加 5:25)他們藉著聖靈剛強起來;(弗 3:16)他們被聖靈充滿。(弗 5:18)他們藉著聖靈治死罪;(羅 8:13)藉著聖靈等候所盼望的義;(加 5:5)藉著聖靈進到神面前;(弗 2:18)他們在聖靈裡禱告與歌唱。(約 4:24;猶 1:20)聖靈對他們而言是知識的源頭,(弗 1:17)是喜樂的源頭,(帖前 1:6)是仁愛、忍耐、良善、信實、溫柔、節制的源頭。(加 5:22)這聖靈內住的教義如此深刻地編織在福音的結構中,以至於它是絕對不可或缺的。如果我們抽離了這一偉大真理——即神的靈作為基督的買贖與賞賜,時刻與祂的百姓同在,引導他們內在的操練與外在的行為,並最終將他們毫無玷污瑕疵地帶入天堂的純潔與福分中——福音就不再是福音了。

聖潔生活的秘訣在於信徒與基督聯合的教義。這不僅是他赦罪希望的基礎,也是他治死罪惡、活出公義所需力量的源頭。正是藉著在基督裡生根建造,他才藉著祂的靈在內心裡剛強起來,並能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且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正是這一教義在所有試煉中支撐著他,使他能戰勝所有的仇敵;因為活著的不再是他,而是基督在他裡面活著,賜給他足夠的恩典,並將他潔淨歸自己,作祂特殊的子民,熱心為善。

既然與基督聯合是屬靈生命的源頭,那麼維持與促進該生命的手段都與此教義相關,並從中獲得其全部效力。因此,我們被說成是藉著信得潔淨,(徒 15:9)藉著信成聖,(徒 26:18)因信而活,(加 2:20)因信得救。(弗 2:8)信心具有這種重要的作用,因為它是我們與基督聯合的紐帶。它不僅給我們權利為稱義而懇求祂的功德,更使我們有份於祂的聖靈。基督應許,所有到祂那裡來的人都將領受生命的水,使徒告訴我們,這指的是聖靈。正是藉著信心,並在確信我們與基督聯合的基礎上,我們才有勇氣親近神,並向祂愛的成聖影響敞開我們的靈魂。正是藉著信心,我們領受祂的豐盛,恩上加恩。正是藉著信心,我們仰望祂以獲得克服試探與履行職責的力量。正是藉著信心,我們領受了那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藉此我們得以有份於神的性情。

所有基督徒從經驗中都知道,對基督的信心是他們聖潔與平安的源頭。當受到沮喪或罪惡的試探時,如果他們仰望祂尋求支持,他們會意識到一種抵抗或忍受的力量,這是任何意志的努力與動機的影響都無法賦予的。當他們作為基督的肢體親近神時,他們有進到神面前的自由,並體驗到一種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當被苦難壓傷時,如果他們記得他們與那位為他們受苦並留下榜樣的主是一體的,他們就會在患難中喜樂,因為知道如果他們受苦,也必與祂一同作王。

此外,既然藉著與基督的聯合,我們領受聖靈作為屬靈生命的源頭,為了維持這生命,我們必須避免任何可能激怒聖靈而使祂離開我們的事。聖經教導我們,聖靈會擔憂;祂的感動會被消滅;神在審判中,常將祂從那些冒犯祂的人身上收回。邪惡的思想、不聖潔的脾氣、違背的行為,不僅要作為罪來避免,更要作為對聖靈的冒犯來避免。我們必須記住,以罪污穢靈魂,或以放縱與不潔污穢身體,是褻瀆神的事,因為我們是基督的肢體,我們的身體是聖靈的殿。另一方面,正確的思想、公義的決心、聖潔的渴望,不僅要作為本身正確的事來珍視,更要視其為來自那位我們成聖所依賴的天上代理者。

這與僅僅基於道德考量並依賴自身力量去對抗罪惡、培養正確情感截然不同。這或許是世人所謂的道德,卻不是聖經所謂的宗教。對於基督徒而言,這些考量應當且永遠會具有其應有的分量;但它們並非他追求聖潔時的依賴,他也不依賴自己的資源。他所過的生活是因信耶穌基督而活;正是藉著時刻仰望聖靈並依賴祂,那生命才得以維持。因為,認為我們可以靠自己的力量使自己聖潔,與認為我們可以靠自己的行為稱義一樣,都是與福音宗教不相容的。

我們主要是藉著禱告的功效來領受聖靈的交通。禱告不僅是被造物在依賴本性下尋求造物主幫助的本能:它也不應僅被視為信心與渴望的自然表達,或與我們靈魂之父團契的一種方式;它更應被視為獲得聖靈的指定媒介。「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祂的人嗎?」(路 11:13)因此,我們被敦促在禱告中恆切,特別為那些維持並促進靈魂中神生命的聖靈感動而祈求。

聖靈在神的百姓裡面運行,使他們立志行事以成就祂美善旨意的教義,與我們在長進於恩典與認識神的事上,勤奮使用所有理性與聖經的手段並不矛盾。因為雖然聖靈運行的方式是不可測度的,但它被描述為一個啟發、教導、勸化的過程,所有這些術語都假設了一個理性的主體受到理性的影響。因此,聖靈在神百姓心中的內住,並不取代他們自己的行動。祂藉著引導他們去行動來運行。因此,我們被命令去做,事實上必須去做,那些聖經說祂為我們所做的事。

我們相信,雖然信心是神的工作;我們悔改,雖然悔改是基督的賞賜;我們愛,雖然愛、溫柔、良善與所有其他恩典都是聖靈的果子。成聖的工作是藉著我們在這種神聖影響的引導下,去操練正確的性情與情感而進行的。因為我們本性的規律——即力量的增長與我們任何能力的重複操練相連——對於已更新靈魂的聖潔性情而言,並未被暫停。哲學家說,發聲時傳遞給大氣的振動永不停止。無論如何,可以肯定的是,每一次敬虔的情感都會強化敬虔的原則,並使靈魂永久地變得更好。從那種影響,或從那些呼喚我們愛、信心或感恩的操練中獲得的益處,並不像操練本身那樣短暫。絕非如此。與神團契的一小時所產生的印象永遠不會被抹去;它使靈魂永遠較少受邪惡影響,而較多受良善影響。正如聖靈時刻激勵靈魂去操練聖潔,並將其帶入與神的團契中,祂就這樣使靈魂變得越來越聖潔,並更適合天堂那不變且完美的聖潔。

這些聖潔的操練主要是藉著對真理的默想、對神的敬拜以及職責的履行而被喚起的。所有的思想與情感都假設有一個終極對象,當它被呈現時,往往會喚起它們。如果神的聖潔與大能不在心中,我們就不能敬畏神;除非看見祂的卓越與良善,我們就不能愛祂;除非默想祂的話語,我們就不能信;除非看見祂的應許,我們就不能盼望。正如這些情感假設了它們相應的對象,這些對象也傾向於激發這些情感。如果不是因為我們的墮落,當這些對象被呈現時,相應的情感本應隨之升起以回應它們。儘管我們有墮落,但源於它們內在本性的傾向依然存在,而當那墮落藉著聖靈被糾正或移除時,這些對象就會對靈魂發揮其適當的影響。因此,我們被說成是藉著真理成聖;(約 17:19)藉著基督的道得潔淨;(約 15:1-27)藉著真理的道重生;(雅 1:18)藉著注視祂的榮耀而變成神的形象。(林後 3:18)

除非關於神的真理能經常且持續地在心靈中運行,否則期待自己能被模塑成神的形象,是極不合理的。一個充滿世俗思慮與掛念的心,特別是那些常因思想或目睹罪惡而受試探的心,怎能期待與神的聖潔、良善或偉大相稱的情感在其中增長呢?那些幾乎從不思想基督及其救贖工作的人,他們心中的愛主之心又怎能增長呢?若事物的本質不發生改變,這是不可能發生的;因此,除非我們投入大量時間閱讀、聆聽並默想神的話語——即我們藉以成聖的真理——否則我們在聖潔上便無法進步。我們將這真理越發帶到心靈面前,越與之交通,深入其意涵,將其應用於自身處境,領受其原則,體會其動機,在應許中喜樂,在警戒中戰兢,並藉其影響力從可見且暫時的事物,提升至不可見且永恆的事物,我們就越能期待藉著心意的更新而轉化,從而認可並喜愛一切聖潔、公義與良善的事物。那些以虔誠著稱的人,向來既是默想之人,也是禱告之人;他們習慣將心靈從世俗那成千上萬的喜樂與憂愁中抽離,並使其置於神話語的教義、訓誨與應許的影響之下。

除了默想真理之外,敬拜神也是在恩典中成長的重要媒介。敬拜不僅包含所有虔誠情感的操練與表達(這些情感必然會因操練而增強),更是與神交通、領受神恩典傳遞的既定途徑。「但那等候耶和華的必從新得力。他們必如鷹展翅上騰;他們奔跑卻不困倦,行走卻不疲乏。」(賽 40:31)「如此住在你殿中的便為有福!他們仍要讚美你。他們行走力上加力,各人到錫安朝見神。」(詩 84:4, 7)這不僅是啟示,更是經驗之談。神的子民向來發現,在私下、團體與公開敬拜他們靈魂之父的過程中,是更新靈性力量的主要途徑。聖所是神在地上的殿,其事奉是為那非人手所造、在天上永恆的聖殿作準備。正是在這裡,作為恩典媒介的聖禮,佔據了其適當的位置。它們對我們而言,正如舊約時代的祭祀與儀式對以色列人一樣。它們彰顯並印證了神的真理與應許,並將其所代表的福分傳遞給那些配得領受的人。因此,渴望在對神的知識與愛中增長的基督徒,將會忠實地參與所有既定的神聖敬拜形式與場合。他會多在內室禱告,在聖所與主的桌前守時。他會尋求與神團契的機會,正如朋友尋求與朋友交往一般;他越能享受這種交通,就越能為那構成天堂福樂的、與光之父的完美團契做好準備。

最後,要成為良善,我們必須行善。有人錯誤地說,行動是演說的全部;同樣錯誤地認為,行動是宗教的全部。若行動不能表達思想與情感,便毫無雄辯可言;若外在行為沒有虔誠精神的啟發與引導,便毫無宗教可言。唯有保持這種精神,外在的善行才能具有任何意義或價值。這或許是我們這個時代的邪惡傾向之一:將宗教推向門外;讓她除了街道或公眾集會之外沒有家;除了喧鬧的宣告與外在的表現之外,不給她任何滋養。這是在摧毀她的力量。這是將她與其力量的源頭切斷,並將那位來自天上的溫柔聖潔的訪客,轉變為塵世間喧囂忙碌的居民。外在的宗教生活比內在的敬虔容易得多,在教會職責上活躍比保守心靈更為容易,以至於我們面臨著偏好宗教形式而非其實質力量的危險。那種使人在世俗追求中活躍的對刺激的熱愛與忙碌的渴望,若不改變其本質,同樣會使人在宗教操練中變得活躍。然而,如果這一面存在危險,另一面也同樣存在。雖然宗教並不等同於外在行為,但它必然會產生這些行為。「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約壹 3:17)愛神的心若不能產生對祂命令的順服,就像母親的愛若不能產生對嬰孩的看顧與關懷一樣,是不可能的。因此,那種僅僅消耗在與個人救恩相關的操練上的宗教是徒勞的。毫無疑問,許多基督徒終其一生步履蹣跚,是因為他們將注意力過多地侷限在自己身上。唯有透過所有恩典的和諧操練——對神的信心與愛,以及對人的公義與仁慈——靈魂的健康才能得以維持或促進。行善之所以能使人變得更好,不僅是因為仁慈的操練增強了仁慈的原則,更是因為神已命定,那澆灌人的,自己也必得澆灌。祂將恩典傾倒在那些為同胞的世俗與靈性益處而勞苦的人身上,並效法那位蒙福的救贖主,在行善的同時與神同行。

正如我們在聖經中所見,真正的宗教既非外在的表演,亦非情緒的突發。它是一種持久、自發且漸進的靈性生命原則,影響整個人,並結出所有公義的果子。它並非單指某種良好的性情,而是所有正確情感與行為的根源與泉源,彰顯於對神的愛與順服、對人的公義與仁慈,以及對我們自身的適當治理。這種神聖的生命,既不能單靠理性或良心的努力,也不能靠任何迷信的儀式來獲得或延續,而是源於我們與基督的聯合,祂使聖靈居住在祂所有的肢體中。為了促進這種神聖的生命,我們的職責是避免一切有損於恩典之靈的事,並盡一切努力去珍視祂在心靈中的神聖影響。正是藉著這種影響,我們得以成聖,因為它引導我們在默想真理、敬拜神以及履行所有相對義務的過程中,操練一切聖潔的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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